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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石油探源第一人佘元章

    2014-06-30 15:14 来源: 华夏佘氏网  作者 佘泽民
    导读:我们的祖父余琴雅(讳元章),系曾福生佘宾于讳启明之子,大约诞生于1838年(清道光17年)逝世于1918年。时年80岁,家中原存有诸多亲友赠送的祝寿礼品如红缎对联,寿屏等物。 曾祖父宾于公自幼求学极为刻苦,曾被人们称誉为神童,但后来考举未果。家道不丰,故
    我们的祖父余琴雅(讳元章),系曾福生佘宾于讳启明之子,大约诞生于1838年(清道光17年)逝世于1918年。时年80岁,家中原存有诸多亲友赠送的祝寿礼品如红缎对联,寿屏等物。
    曾祖父宾于公自幼求学极为刻苦,曾被人们称誉为“神童”,但后来考举未果。家道不丰,故琴雅公自幼生活清苦,但遵父教奋志研读,常常是学而忘餐,幼即“入学”旋经乡试成为秀才。丙子年(1876年〉时年约38岁即赴成都府考中举,并以“大挑壹等”候缺待仕。然因家道仅能温饱,更不屑于寅缘当路,致候缺时间长达19年。至清光绪二十一年,才得任陕西怀远县(今横山县〉知县。(我家中原存有相当多的仪仗喝道牌子,其中一块字为“怀远县正堂”。)按当时的观点是年岁将老才得在一地瘠民贫之地为官。
    琴雅公在候缺的漫长岁月中,在本县教学,其门生甚多,曾主讲于丰都县的“五云书院”(现丰郁的“五云书院”遗址在丰都名胜地“名山”上)。在此时间里,他还自读大量医书,研习为人诊病治病。善待来家求医者,从来不收取患者任何报酬,对穷苦者还“助以药裹之资”或者亲自为之煎药赠送给患者。后来在陕西为宫时被人称为“前堂审案,后堂诊病的县太爷”。
    琴雅公原配夫人为王氏祖母,生我伯父余筱琴讳农图,王氏祖母逝世后,又与傅氏祖母为婚。伯父筱琴与范氏伯母为婚。至1895年琴雅公赴陕之任时,携带全家去陕包括伯父筱琴、范氏伯母及其所生堂兄孟凡并有堂姊二人及傅氏祖母所生伯父君梅(农恩〉、君竹(农勋)(可见于1927年《续修丰都县志》中载佘农勋烈士事迹中有“襁褓随父宦秦”之句)
    琴雅公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57岁时被上司题补延长县县令,于次年(1899年)六月二十四日到任。我们家中原存有相当多的清朝为官者所有的仪仗喝道牌子,诸如“肃静”、“回避”、“大挑壹等”、“怀远县正堂”、“延长县正堂”、“记大功拾壹次”等。此种牌子多达20余块,在1943年时我家被日本飞机轰炸,厅堂被毁,次后我们的长兄佘孟凡请匠人将这些牌子锯去腿脚,镶装成一高约3米、宽约5米的巨大屏风以遮挡被炸毁的厅堂瓦砾场所。惜后来因丰都第二榨菜厂要在此扩厂,将我们的大院整个买去(小院存留),致包括这些牌子在内的诸多历史文物损毁无存。
    我们幼年时即听先人们说:琴雅公在延长为宫,在第一届任满之时,当地百姓群聚挽留,上峰才让其延任一届,在第二届任满时,百姓又恳请挽留,上峰又“恩延一届”。因此共任三届。但据《通志稿》中记载,他任职第一届是清光绪二十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到任,于光绪二十七年六月二十日卸任,其后白马兆森者于次日继任,经过一年又十个月时间,琴雅公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四月初八日回任,至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卸任。如果此记载属实,我们对此有两种估计:一种是在第一届任期尚未满时,上峰就已确定由马兆森继任,后虽由于群众恳请挽留,上峰对其任职期间的表现确实满意,有意让其留任,但因上奏费时而不及改变,故有这一年多时间的间隔;第二种估计是恰逢这时我们的曾祖父佘宾于去逝,按过去的儒家规矩,当父或母去逝,凡为官者必须“守制”,停止官职,称为“丁忧”。但我们知道,琴雅公自去陕西后,中间从未回过家乡。
    琴雅公在延长任职期间,做过的事情中最主要的有三项:一是赈灾,二是兴修水利,三是开采石油。他在做这些事情时,其根本的出发点是解救人民群众的贫困痛苦,这可见于1927年《重修丰都县志》中所述,他去延长任职时“(见)地瘠民贫,岁值荒旱,甫下车见哀鸿遍野,稍迟即成沟瘠,乃禀请以旧储边军粮数万石赈粜……”。
    至于兴修水利一节,可见于《通志稿》卷六十至六十一中所述。继马兆森申请拨银95两修渠未果之后,他又禀请拨银300两筑渠,结果筑成渠长七百八十三丈,灌田数十亩。他不顾自己年己花甲,仍亲自爬山涉水考查全县,规划修渠十五处,对每条渠可利用的水源,每条渠修筑的方法是用石工垒砌还是用木槽驾飞堰,各用石工、土工多少,以至各条渠用什么方法提水,修成后可形成水地的面积等无不一一细加研究,行文禀报上司,然后再作出安排。
    在开发石油方面,琴雅公至延长上任后,了解到当地农民素有利用当地油矿的油苗露头,将石缝中自然流出的少量油液收集起来燃灯照明的行为。且见此种油苗在延长境内分布极广。据我们的堂兄佘孟凡(琴雅公的长孙)给我们讲,当时延长县衙后门就有石油流出。琴雅公是一个孜孜以求为民谋福之人,见此利源未有不动心扩大采油为民谋利之理。由于最初缺少科学开采石油的知识,并且又缺少开发的资金,还要极力避免烦扰民众,增加人民的经济负担,竟从自己的微薄俸禄中抽出钱来雇请工匠开凿土井。用类似于打水井的办法来打油井。可以想见用这种方法不可能打得很深,能够得到的油量当然不可能很多。但是就从这种土井他也看到了开采石油是大有可为的,所以亲写禀牒呈请上峰拨银扩大开采规模。在我家原存有祖父在陕西为官时的此类禀牒文稿等甚多,但由于1958年后家人几乎全部去外地工作、生活,家中只有一位眼睛高度近视且不识字的年老伯母看家。在六十年代丰都地方政府为解决当地人民极缺住房的困难,曾有一所谓“房改办法”规定凡缺人居住的房屋一律由政府收拢,统一出租。对我家除留了不到十平方米的小房给我伯母居住以外,其余房屋被出租给三家人。当时我们家的诸多物品无人进行收捡,也无处存放,仍任其散置,以致在1973年政府落实对私有房屋的政策时,将此房屋归还我家,原有各种物品己所剩无几,特别是在“文革”中
    还经过“破四旧”这一浩劫,这可能是这些文物丧失的主要原因,我们深为遗憾。
    关于延长的石油矿藏,据史料自汉代以来,说及此矿藏的人颇多。如沈括的《梦溪笔谈》、范公□的《过庭碌》、宋朝的陆游以及苏东坡等历史名人均有述说,但是向政府的上级部门报请开采,并且自己以官身实际已经着手进行开发者,琴雅公实为第一人。
    琴雅公极力谋取开采石油,其出发点除了为民兴利谋福之外,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目的。这就是保护国家的宝贵资源,不使落入外国人之手。还在1895
    年。(清光绪二十一年)就有一个德国人名鲁立金者就到延长考察过石油,自此外国人就开始觊觎我国的石油矿藏。至1903年琴雅公回任延长县令时,竟有德国人汉纳根,德商世昌洋行觅得大荔县人于彦彪,延长绅士郑明德、刘德馨等人与之私订合同准备开采延长油矿。琴雅公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我国资源不能被外国人霸占这种意识,向上禀报。得陕西布政使樊增祥支持,对此力加斥责。并由陕西巡抚升允以此事上奏朝廷,与德国人力争才得以将此石油资源收归官有。光绪三十年(1904年)又由这时的陕西巡抚曹洪勋再奏朝廷,得朝廷旨意准予试办,并拨巨款作为开办资金。
    这些事实说明,琴雅公为我国大陆上第一口石油井的开办是绞尽脑汁,克服了无数的困难,真是竭尽全力从事了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
    但是他毕竟是已年近古稀的一个老人,在对开井的一切繁琐准备工作筹备完成之后,慨然兴叹说“(吾)行年七十,讵久恋此五斗粟哉!今为斯地阔一利源,否志遂矣!”遂请告归(见1927年《重修丰都县志»)
    琴雅公还颇具心计,在日本矿师等到来之后,就命他的长孙佘孟凡给 日本人当学徒,力图用自己的人尽快掌握石油的开采技术,以兔日后被日本人扼腕刁难。他并不甘心在还没有看到井穿油出之时就离开这个费尽他心血和精力的事业。在他被获准告老还乡之后,并未立即离开延长。他也在等待正在井上干活的孙子,直到井穿油出、冒出了大量的石油之后,才携带全家动身返回故里。返乡时只有他的第三个儿子余农勋因当时尚在陕西的陆军中学校学习没有同行。后佘农勋参加辛亥革命,多次与清军激战,在渭南壮烈牺牲,成为当时有名的渭南一役十二烈士之一。(其事迹见1927年《重修丰都县志》)
    琴雅公返回故里时,全家人口多达十二、三人,还带有傅氏祖母的灵柩。路途既远且难行,需经由西安,沿汉水乘船至武汉换船,再由长江上溯回到丰都县。以致这笔路费难筹,他在陕西为官多年,竟毫无积蓄,不得不典卖家中物品才得以成行。回到丰都县后依然为群众免费诊治疾病,家中人口多,用费颇繁,以致我父亲上学时没有鞋穿而打赤脚。1927年《重修丰都县志》中赞述为:“蔬食苇布、依然儒素,又十余年乃卒,尤为人之所难。”祖父去世后,与傅氏祖母同葬于丰都县湛普乡地名铁壕祖墓内,其坟墓于1992年时被不肖之徒盗掘,幸由当地群众在盗墓者窜逸后稍加维护。1996年我们后代子孙重修此墓以纪念这位辛苦一生的祖先。
                             (编辑时有删节,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后记
    对祖父当年的事迹最为祥知者莫过我们的堂兄佘孟凡,他随祖父去陕西时年龄己十二、三岁,且以后一直在祖父身边。在1905年时他已成年,曾给到延长的日本矿师当学徒,在我国的大陆上开凿第一口油井时他在井上做工,是我国第一代石油工人。上世纪50年代他仍在丰都县,曾向当时石油部门报过矿,写出过去开采延长石油的情形,画出他所记得的当地石油油苗的分布状况,他也收到了有关石油部门回信对他这种行为的嘉许。佘孟凡在1960年左右去世,他的那份报矿资料究竟是报到哪个部门去的,我们均无所知。这是他的次子佘盛□ (现在重庆北碚区西南师范大学居住,现年已82岁)提供的情况。佘盛□说:他父亲给他们谈及在延长时,县衙后门就有石油,早上出门把树枝、木棒插在那里,晚上就可将这些被石油浸泡过的木棒用来点火照明。此次我们请我家尚健在的老人们共同回忆往事,包括我们的母亲隆友于(现年己100岁)、我们的外侄女刘淑筠(现年83岁,为民主同盟盟员,她的母亲就是我们的第二位堂姊余朝蓉,幼年时她也随祖父去陕西,以前常给我们大家讲他们在陕西时的故事)、我们的长姊佘孟兰(现年76岁,为中国科学院南京中山植物研究所研究员。现已离休)及侄女佘德瑶(现年78岁,已离休,在江苏苏州居住,根据他们的回忆,结合此次佘泽生在陕西省档案馆收集到的宝贵历史资料写成此文。文中只叙事实,对不清楚的事不妄加推测,对祖父做过的事也不敢妄加议论以免不确而有辱祖先。
                                          200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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